管不住嘴者将丢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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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0: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违规吃喝累计达三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部门领导如果“管”不住下属的嘴巴,将有可能被问责。据悉,从明日起,芜湖市正式执行新规,严惩机关吃喝歪风。 芜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人事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严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吃请及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明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禁相互吃请:严禁
《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禁酒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外宾或港澳台客人除外);严禁酒后值班;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禁饮的酒类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含酒精的饮料。 对违规者《规定》作出了具体的惩处措施: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半年市年度综合考核奖;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市年度综合考核奖;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三次者,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对参与吃请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令加倍缴纳吃请费用。 《规定》同时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对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本报记者 丰贤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