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轻松拐走300万“一把手”玩忽职守被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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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1:21 辽沈晚报 | ||||||||
本报大连消息 (特派大连记者 李霖) 瓦房店某国有单位出纳员聂某,钻单位“空子”轻松获取了300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公款,之后携款潜逃。检察机关在对此人通缉过程中发现,是该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在工作上玩忽职守,才给了聂某可乘之机。近日,该单位的“一把手”与主管会计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瓦房店检察院取保候审,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995年至2002年11月间,瓦房店市国家某事业管理单位“一把手”与主管会计,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疏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以致单位内部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一度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管理出现混乱。尤其是2002年1至9月之间,他们发现了单位会计既没记账,也没制作会计凭证的情况后,还是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最终导致该单位现金支出严重失控,单位出纳员聂某混水摸鱼,趁机采取拿现金支票去银行多次支取现金而不入账或者少入账的非法手段,获取人民币300余万元,然后又携巨额公款轻松潜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瓦房店检察机关迅速介入此案。在检察院办案人员立案侦查过程中发现,除了通缉抓捕犯罪嫌疑人工作之外,这个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与办公室主任兼主管会计,工作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其行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犯罪,因此决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两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潜逃的聂某仍在通缉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