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专家建议为慈善机构立法确立其独立法人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1:5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郭晓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根本原因不在经济发展落后和慈善资源不足,而在于法制欠完备。”在日前举行的首届国际慈善法律国际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中国需要通过专门的慈善机构法,以达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

  郑功成教授指出,中国的慈善事业非常落后,慈善机构虽然增加不少,但大多数依
附于政府机关,慈善资源的动员力量非常弱小,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为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GDP的0.5%,与美国慈善机构掌控着约占GDP8%到9%的慈善资源的规模相比,差别非常大。

  郑功成建议,中国需要制定专门的慈善机构法,以确立慈善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并明确慈善机构的性质、使命及其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同时,取消现行法制中要求慈善机构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让慈善机构真正独立承担起自己的民事责任;第三是确立完善、统一的慈善税制,应取消企业所得税法规中对企业捐赠只能在年应纳税额3%以内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限制性规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