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运动应是单纯而快乐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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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26 海峡都市报 | ||||||||
N福州秀生(媒体工作者) 以强身健体为主旨的马拉松运动却上演鲜活生命陨落的悲剧,这对马拉松运动来说,不能不是个悖论式的反讽———在近日进行的北京国际马拉松赛中,有13名参赛者途中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两男子猝死(参考本报昨日A14版)。
是运动员自身原因,还是赛事组织者工作不到位引发悲剧?在权威的调查出来之前,我们不好妄加指责。但面对比赛中出现多名参赛者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抢救的这一非正常现象,普通公众有理由质疑:这些参赛者是主动参赛,还是被动员参赛,或是为完成下达的某项任务而被迫参赛?赛事组织者赛前是否履行了严格的身体检查与甄别程序,及时告知哪些人群不适宜马拉松运动,并将有关人员及时劝退? 如果是赛事组织者由于主客观原因忽视了应该履行的程序,这还属经验不足,可在以后的比赛中改进;如果是赛事组织者为了壮大比赛的声势影响与打造所谓的城市形象,明知一些人群不适合参赛而不及时告知、劝退,那么,这种行为无异于谋杀。 由此说开去,在各地方兴未艾的群众性体育运动中,组织者好大喜功的思维时有浮现———为了运动的大场面与大影响,动辄动员、号召乃至指令大范围的群众参与,至于运动是否会给一些参加者的身心带来伤害,则不是组织者重点考虑的问题了。 群众性体育运动不该承载过多过于沉重的东西,否则,运动就会走向良好初衷的反面,最终受损的是公众利益与“生命在于运动”的价值观念;一旦这一运动价值观念因过度追逐利益而遭到公众怀疑,其后果和生命的陨落一样,将是灾难性的。 群众性体育运动应该是单纯的,为运动而快乐是它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了保持它的纯洁性,当下最值得警惕并阻止的是利益驱动对群众性体育的干预与侵蚀;要达成这一目标,无疑要做很多补缺补漏的事情,而在认知上重新梳理则是当务之急———我们为什么开展运动? 为了公众生活、生命质量的普遍提升而开展群体运动,还是将群体运动作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的工具?只有在这个源头性的问题上得到正确的、统一的认识,我们的“纠错”与“纠偏”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不至于陷入新的悖论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