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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安巡逻志愿者遭遇盘问权之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3:13 新京报

  关注焦点

  “你找谁?是从哪里来的?你来北京干吗……”

  10月2日傍晚,从武汉来北京探亲的曾先生,在亲戚家所在的小院里,被一个臂戴“红袖标”的大妈拦住问个不停。最后,曾先生一直到打通亲戚家电话才被放行。这位臂戴“红
袖标”的大妈,就是该社区的“治安巡逻志愿者”。

  据统计,“十一”期间,全市共有60万这样的志愿者在轮流巡逻,虽有部分公务员、单位职工参与,但多为退休人员。

  对于这样一支队伍,其治安保卫能力受到怀疑,而缺乏意外伤害事故保障也让志愿者们心存疑虑。

  此外,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也引起专家们的关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的专家称,千万要避免的是,不能越权限制被询问的陌生人,尤其是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

  10月13日,一名志愿者帮骑车人检查车况。专家认为,志愿者帮助社区维持治安是值得提倡的,但发挥作用时一定要慎重。

  陌生人之苦

  来京被“红袖标”细细盘问

  10月2日傍晚,在亲戚家的小院里,从武汉来北京探亲的曾先生,被一个臂戴“红袖标”的大妈拦住问个不停。

  曾先生说,当天傍晚6时许,他到丰台区马家堡东路印刷宿舍大院问路时,被一位大妈拦住了,“当时我问那位大妈怎么走。那位大妈胳膊上戴着一个红袖标,她问我‘找谁,哪里的,来干吗’,问了好多问题。”最后,曾先生只好打通亲戚家电话,才被放行。

  这位臂戴“红袖标”的大妈叫吴秀兰,就是该社区的“治安巡逻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对于此举,吴秀兰说:“这是我的职责啊,生人啊,我哪知道他是谁啊,说不准是小偷小摸,小心些好。”她说,这就是他们志愿者的职责,也是主要工作内容之一。据调查,类似曾先生被“红袖标”盘问的情景在各个社区并不鲜见。

  据市首都综治办统计数字,“十一”期间,像吴秀兰这样的志愿者,全市共有60万人轮流在岗巡逻。

  9月25日,首都综治办召开全市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组建暨誓师大会,正式组建一支“工作规范、组织严密、成员广泛和服务互动”的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与此同时,北京18个区县都成立了分会,并制定了《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分会章程》。

  市委副书记强卫在大会上指出,“十一”期间,志愿者们将戴着“治安巡逻志愿者”的小红帽,配上红袖标,走上街头,投入国庆55周年的安全保卫工作,营造一个“红遍全市,共保安全”的氛围。

  10月11日,崇文区革新里小区居委会郑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说:“志愿者在我们这里登记后,我们安排他们值班,主要是在几个路口巡逻,发现可疑人物,就及时报告,也帮助我们做些宣传工作。”

  “红袖标”之勇

  上岗第一天抓到一个贼

  9月27日,是市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成立的第三天,也是昌平分会志愿者张强(化名)被安排上岗的第一天。当天下午1时,戴上“红袖标”的张强,与其他2位志愿者同行巡逻时,在昌平区马池口村一住户门口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准备盗窃,遂上前将其抓获。

  记者在几个小区采访时,经常听到志愿者们类似张强的值班经历。10月11日下午,崇文区革新里小区居委会郑主任说,10月3日上午,小区志愿者孙燕(化名)正在小区北边的铁路沿线巡逻时,在一家正在拆迁的住户门口,发现一个小孩正在那里东张西望,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纸包,“她们几个人就上去问了,那个小孩丢了纸包就跑,后来发现是几条钢筋。肯定是人家搬家时落下的。”

  此前,首都综治办负责人在誓师大会上介绍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以社区为单位,在楼群街巷、平房村落进行治安巡逻、看门护院,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反映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及信息;发生治安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紧急救助;提出和反映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份,石景山就在全市率先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活动。该区综治办负责人介绍,这支队伍建立以后,真正做到了“街巷胡同有人巡、楼门院落有人看、单位门店有人守、情报信息有人报”。

  该区公安分局人口处处长张富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区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建立以来,不但整合壮大了社区群众防范辅助力量,而且增加了信息线索来源渠道。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积极提供各类治安信息线索152条,反映意见和建议96件,从中破案1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7人。

  保卫能力之疑

  部分志愿者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在采访中,一个问题令人无法回避,这就是志愿者在实施治安巡逻时的保卫能力。 据介绍,志愿者主要由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各校学生、个体经营者、低保人员以及外地来京人员等热心于治保事业的各界人员组成。

  但在调查采访中,记者却注意到,这些志愿者多为社区居民、低保人士。在丰台区印刷宿舍大院社区,花椒树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成卫东说,该院的治安巡逻人员由专职、兼职、义务三部分组成,其中专职占9人,包括小区自行车看守员、门卫、居委会工作人员;兼职包括党小组组长、楼门长等六七人。此外,义务的有近20人,“70多岁的有2人,其余多是60多岁的退休老大爷、老大妈,他们积极性非常高”。

  在该院采访时,记者注意到,志愿者吴秀兰今年67岁,苏宏清68岁,均为退休人员。而一些享受政府补贴的低保人员,身体存在障碍的也在其列。而这一情况,在各个小区里普遍存在。

  接受记者采访时,尽管有着“为小区安全保一方平安”的满腔热情,67岁的吴秀兰也承认:“我身体还好着呢,但岁数是有些大了。”

  在一个小区门口,臂戴红袖标的刘志高(化名)特别引人注意。记者发现,他站在进小区的大门斜坡上,背对小区,在足有30分钟的时间内,肢体纹丝未动。

  门口一位杂货店的经营者说,刘志高今年32岁,但一直未婚,家里父母双亡,没有职业,享受低保,精神比常人较为不同。说起他,边上一位修车的老汉有些不屑地说:“他治安啊?年纪轻轻,真还不如我,跟没有一个样。”

  人身保障之忧

  志愿者担心“流血又流泪”

  在采访中,这些志愿者的工作热情令人感动,但是他们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6日凌晨3时许,苹果园琅山社区4名志愿者在金顶山村巡逻时,接到居民报警称有人入室盗窃。4名志愿者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赶到事主家中,正好与持刀外逃的犯罪嫌疑人遭遇。搏斗中,2名志愿者被砍伤了胳膊和背部。

  对此问题,68岁的苏宏清说,作为志愿者,自己却有着一番思考。他说:“我们巡逻时,如果发生了意外,安全如何办?有没有相关保障,由哪里出?这些都是问题。我坦白地跟你讲,为了小区的安全,我举双手赞成做这件事,但这个问题也是我们考虑得最多的方面。”

  对此,丰台区花椒树居委会治保主任成卫东说:“我有一个最担心的问题,这就是自我保护,这是我想得最多的问题。”成卫东称,因地处城乡接合部,小区院外常见打架之事,他经常跟志愿者们讲,“敌我力量对比悬殊时,不要硬上。”成卫东承认:“《章程》我也看过了,也确实没有发现这样的条款。志愿者在巡逻时,如果受到了伤害,谁来对他们负责,谁来保护他们?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可不好啊。”

  据记者了解,目前石景山区已有2个街道为社区巡逻志愿者办理了人身保险,但其他各个区县并未有实际动作。

  专家观点

  不能对陌生人采取强制措施

  专家称,志愿者要避免越权限制被询问人

  本报讯 对于志愿者询问陌生人等现象,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博士杨伟东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疑问:“这个权是谁给你的?是从哪里来的?”

  他举例说,物业公司的保安可以询问陌生人,因为他们是由公安部门批准、经过正规培训,是受业主委托的。那么,志愿者就没有权这样做。这样做了,就可能会影响居民的生活,比如对身份的确认和准许通行等方面。

  杨伟东认为,志愿者积极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是值得倡议的,但要是对生人进行盘问甚至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话,则是“有问题的”。他说,这一点,说大一点是侵犯人权,说小点也是不合理的。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博士何海波强调,这些志愿者不管是被聘请的还是主动申请的,他们不是国家机关人员,没有法律所赋予国家机关人员的职权,也就是说,国家机关人员的职权不能当然地转移到他们的身上,“要强调的一点是,他们只是志愿者,只能做公民所能做的事情”。他称,对进入小区的陌生人进行询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千万要避免的是,不能越权限制被询问的陌生人,尤其是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一点要切实慎重”。本报记者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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