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开门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3:16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近日,受海关总署委托,海关广东分署邀请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东省总商会、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友和对台贸易公司等十一家单位举行立法征求意见会,就“违反海关执法和廉政纪律行政处分办法(草案)”,听取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中新)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