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 冒充官员诈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3:17 海峡都市报 | ||||||||
N方传柳余宜湘许伟功 本报讯31岁的李某是闽清县一个偏远山村的无业村民,尽管没有文化,但他却多次削尖脑袋冒充官员,为自己铺一条“生财之道”,昨日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闽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查明,2004年6月15日晚7时许,李某冒充闽清县国税局某副局长,挂电话给福州某进出口公司董事长赖先生,谎称其在省委党校学习,因请领导吃饭身上钱带不够,向赖借款三五千元。在骗得被害人的信任和同意后,又谎称委托某领导驾驶员前去取款。随后,李某又冒充驾驶员,按约定与赖见面,并当场骗走赖交付的人民币5000元。 而在几个月前,李某到闽清县坂东镇湖头村的朋友黄某家,以办事为由骗走本田100摩托车一辆,价值5040元。三天后以18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他人,赃款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