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发出通知进一步推动清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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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3:2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 昨日,福建省建设厅发出通知,将于10月25日~29日对各地清欠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我省清欠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本次将重点督查2003年前竣工未结算项目的结算审核开展情况和政府投资
福州设工资专户 防“拖欠”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记者昨从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福州市近日出台了《纠正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实施方案》,今后福州建筑企业必须在企业开户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20%将直接转入工资专户中,并做到专款专用,多还少补,由银行负责监管,以建立建筑业企业工资资金保障制度。 除了该设立工资专户外,《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拖欠工资监控和预警制度,建立劳动者工资支付监控和预警制度,做好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测。企业出现1个月拖欠工资的,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出现2个月拖欠工资的,由各行业(乡镇、街道)工会向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通报,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进行调查,制定措施,提出预警;连续3个月以上欠薪的,进行重点监控,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情节恶劣而拒不整改的企业,除被处罚外,还将被媒体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