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某广告公司高速路边乱设牌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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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3:4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文海军程建勇)17日,万州某广告公司擅自设立在长万高速公路边的一块大型广告牌,被重庆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五大队强制拆除,并罚款3万元。 今年9月,万州一家广告公司擅自在距离长万高速公路边约10米处设立广告牌。重庆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这一情况后,当即责成对方停止施工。广告公司却置若罔闻。
重庆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称,巨型广告位设在高速路边,会对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带来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距离高速公路30米之内的范围,均属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得设立广告位、建筑物,确须设立的要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