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173人工资表 讨来“欠薪”15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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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5:3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伪造173名工人的名单和工资发放表,指使数名“工人代表”告状追讨“欠薪”。17日,“173人骗薪案”主谋胡玉林,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胡玉林犯罪所得的152万余元赃款,退还被害单位深圳市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胡玉林,现年39岁,湖北大冶人,1995年10月到1997年1月任华丰公司深圳工程部经理。离职后,熟知公司工地管理的胡玉林策划了一起假欠薪官司。他先伪造了10个班组及7个管理人员的京广工程结算清单、173名工人工资明细表、华丰公司对班组长和管理人员的聘任书,以及华丰公司拖欠173名工人122万余元的工资欠条等。 2001年8月28日,胡玉林指使刘某、邹某等5名“班组长”,用伪造好的材料,代表“173名工人”向罗湖区法院起诉华丰公司,要求支付欠薪、赔偿款和利息。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华丰公司最终被判败诉,其价值152万余元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胡玉林找来的“工人代表”等先后领走被执行的“欠薪”152万余元,然后这些人把钱如数交给了胡玉林。 后来,华丰公司了解到“欠薪名单”中的刘小三等50多人在1995年至1996年期间根本未在京广大厦工地打工等情况,并向检察机关进行了举报。随着侦查的深入,“173人骗薪案”终于真相大白。据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