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离任也要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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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近日下发。《意见》指出,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有侵占集体、村民利益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如数退赔;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意见》同时规定,要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把大多数村民满意与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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