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里违法生产打火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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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0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通讯员吴耿戚菲)福田工商福田所近日查处了位于岗厦村一出租屋内的打火机地下加工点。 该加工点位于岗厦村内,在高交会新展馆附近,该加工点无任何证照,加工的打火机属“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打火机予以暂扣,共计50箱5万多只。可5万多只假冒伪劣打火机如何处理成了“烫手山芋”。一次性塑料打火机属高度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存放在普通仓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通讯员吴耿戚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