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梁晓莹、通讯员郭剩勇报道:近日,湖北银监局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力度。
银监局要求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全省商业银行的县域金融机构要将所吸收资金的60%以上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应加大对退耕还林及农副产品加
工相关产业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要全面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向下延伸金融服务,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力争今后5年,全省银行系统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年均增长15%。在信贷投向上,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那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县域企业和中小企业,扶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潜力大的县域企业和中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对经营效益好、货款回笼快、信用记录好的客户,允许直接发放信用贷款;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经过有关部门评估后,允许其用新技术产品或专利产品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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