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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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49 杭州日报 | ||||||||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将首次实行项目业主招投标办法,以进一步拓宽交通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加快高速公路的建设步伐,遏制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活动中的腐败现象,这是昨天记者从省交通厅和省发改委等部门获悉的。 政府不再投资有稳定回报的公路
最近,在借鉴了广东和上海等省市的经验后,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对今后建设的高速公路实行项目业主招投标。实施这个办法后,政府规费投资将从有稳定投资回报来源、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领域退出,集中财力建设农村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内河航道等项目。对无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高速公路项目,则以政府投资公司来负责投资建设。 境外注册公司不能直接投标 据了解,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公司,或多个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公司与在境外注册的有大型基础设施融资能力的投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在境外注册公司不能直接参与高速公路项目投标,必须与中国境内注册的投资公司组成联合体,才能参与投标。 四条高速公路今日开始招标 这一新办法出台后,有4条高速公路项目今天开始向社会公开推出招投标。它们是:2005年底建成的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2007年全线建成的黄(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2007年全线建成的诸(暨)永(嘉)高速公路、2006年建成的龙(游)丽(水)、丽(水)龙(泉)高速公路。4个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月25日以前持相关证书到上城区城头巷128号购买招标文件,也可拨打省交通厅的热线电话87819508进行有关高速公路招投标的咨询。 (记者赵文浩通讯员俞明理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