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鱼塘款”引发争斗 赚了500贴进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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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许五汉)在建的孝襄高速从村口经过,几村民为“捞”收入,将荒水塘说成养鱼塘骗取鱼塘补偿款。事情曝光后又相互指责、打斗,结果,李乙分得500元不义款后,却不得不拿出近2000元给对方治伤。 去年初,云梦县倒店乡洪山村村民李甲因与村民李乙等7人把荒水塘说成养鱼塘而报领私分孝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鱼塘款3600元,每人分得500余元。该水塘另一部分农田用水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甲与被告李乙私分鱼塘补偿款一事曝光后,不采取正确态度对待此事,而是互相指责、对骂至打斗,导致双方受伤,双方都存在过错。15日,法院作出判决,原告李甲的损失3666元,其自行承担30%,李乙承担70%;李乙损失814元,其自行承担30%,李甲承担70%,双方赔偿款相抵,李乙还应给付李甲199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