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有了“法律顾问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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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这一现状将随着河北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10月12日联合启动的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金色阳光行动”而改变。据悉,如此有目标、有组织、有规模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在全国尚属首次。 “金色阳光行动”的宗旨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集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起为全省民
据了解,在河北省广大工会会员中,有300万职工来自民营和中小企业。按河北省计划,2005年,各市、县工会组织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引导骨干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和职代会,树立一批先进基层工会和先进职代会的典型。2006年,指导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起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组织并发挥其维权职能。同时,全省要形成至少有600家法律服务单位参加实施“金色阳光行动”的工作网络。(李建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