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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保南京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市低保条例经省人大批准即将实施,新条例中首次明确南京将实行“分类施保”。记者昨日获悉,有关“分类施保”的方案已在秦淮区试点实施,低保人员被分为三类分别保障,大重病人每人每年最多可获补助2000元。

  根据南京市提出的“分类施保”原则,秦淮区作为试点推行区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试点方案》,将低保人员分为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部分劳动能力家庭成员和有
劳动能力家庭成员三类,对70岁以上老人、持证的残疾人和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4种疾病的大重病人,本人保障标准上浮10%。

  据秦淮区民政局介绍,今年七八月该局开始对有劳动能力的41户家庭进行“分类施保”,一段时间下来每月可减少保障金2400元。对患大重病和成年残疾子女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给予单独进线全额享受保障金。对低保对象中的大重病人员进行大重病补助,患癌症、尿毒症等一类病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患白血病、脑血栓等二类病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三类病人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该局分管低保工作的负责人称,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试点方案保障金总额减少了,但对特困人群的帮助加大了。一位尿毒症患者许先生说,他做一次血透就要几百元,以前区里的低保钱根本就是杯水车薪,现在每年2000元虽然还是不够但已经好多了。

  作者:陈思平 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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