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倾力参与主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服务研讨会将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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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00 法制日报 | ||||||||
本报倾力参与主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服务研讨会将举行 本报讯(记者莫小松)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法制日报社、广西律师协会在博览会和投资峰会期间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服务研讨会”,将于2004年11月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中国———东盟博览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简称“南博会”),以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商界合作。南博会由中国与东盟经贸商务部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每年11月在南宁举行。南博会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高层论坛、文化交流于一体,宗旨是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以双向互利为基本原则,以自由贸易区内的经贸合作为重点,同时向全球商界开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服务研讨会是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系列活动之一,其会议宗旨是通过对该自由贸易区涉及的投资、经贸框架下法律事务的研讨,增进各方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政策的了解,预防和减少投资、商贸风险与纠纷。会议将邀请国内著名法学家以及东盟十国商贸、法律、仲裁机构的嘉宾到会演讲、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