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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造林难破国家计划壁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36 巷报

  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公司在宣传中说:“2002年,陈相贵董事长积极响应国家林业局‘以大造林工程带动大发展,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号召,用20年经营8分钟品牌的原始积累,倾力打造史无前例的‘百万公顷(1500万亩)大造林工程’。”这百万公顷土地位于内蒙古、新疆、陕西、甘肃、宁夏、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11个省、自治区。现在记者无法一一对这些省、自治区进行核实。但是记者通过对吉林省林业厅和吉林省森工集团的调查得知,目前我国林业生产依旧处在计划采伐状态下,林地使用在政策上需要严格审
批,这种巨大的国家计划壁垒不可能轻易被打破。

  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公司在宣传中称,他们有“百万公顷”林地,面对这一说法,很多人都疑惑万分,这些林地是怎么得来的?难道他们打破了国家的法规政策壁垒,把所有荒山、荒地都收归“大造林”旗下了吗?

  造林用地不能随便审批 百万公顷林地从何而来?

  记者从吉林省林业厅了解到:国家虽然鼓励公民植树造林,但是造林用地也不是随便审批的。

  吉林省林业厅有关人员说,第一,依照今年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任何人不可以私自占用耕地,退耕还林受到很多限制,几乎成为不可能。第二,我国《草原法》第10条规定,严格保护草原植被,禁止开垦和破坏。草原使用者进行少量开垦,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开垦并造成草原沙化或者严重水土流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期封闭,责令恢复植被,退耕还牧。因此,林业行政部门也不能对占用草原进行植树造林的行为进行审批,只能对使用荒地、荒山造林的行为进行审批。

  但是在这些荒山、荒地造林的行为也不是随便可以进行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实行公有制,归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很多荒山、荒地都属于村集体所有。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处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由村民委员开会讨论,有2/3村民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最后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能生效。

  根据这些情况,吉林省森工集团营林部有关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说:“按照现在的政策,一下子弄来百万公顷林地是不可能的。”

  “大造林”宣称,8年之后,一定会给投资者以回报,但采伐计划由国务院制定,他们如何保证8年之后能得到相关省、自治区的采伐配额?怎能保证得到采伐证书?这些不能保证,谈何回报?

  采伐计划由国务院制定 无法采伐哪来回报?

  吉林省森工集团营林部部长王启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对林业生产实行计划采伐制度,采伐限额由国务院制定,5年制定一次,现在实行的是第10个限额采伐计划。我省林地面积是139万公顷,有1.6亿立方米的蓄积,但是国家所给的采伐限额是每年89.3万立方米。以后国家给吉林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采伐限额也不会多,因为这是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情况制定的,每个5年采伐限额计划浮动不会很大。”

  “得到采伐限额后,吉林省林业部门再根据林木分布状况和环境保护状况,把采伐限额计划分配到各地。各地林业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批,经过审批之后,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采伐证。不仅吉林省是这种情况,国家配发给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采伐计划都是这样,各省也是这样审批的。国家虽然鼓励植树造林,但林木绝对不能随意采伐,必须凭证采伐。”

  对于“大造林”的宣传,王启顺说:“很难想象,国家的政策对林业采伐的审批如此严格,他们是依据什么说8年之后,一定会给投资者以回报的,国家规定必须凭证采伐林木,他们怎能保证在8年之后就能得到相关省、自治区的采伐配额?配额得不到,相关林业行政部门就不能核发采伐证书,树就不能砍,树不能砍,就无法得到经济回报,高额回报就会成为泡影。‘大造林’这种做法令人不敢相信。”巷报记者 刘连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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