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活人怎能给死狗磕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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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42 新桂网 | ||||||||
在大庆市中央大街农贸市场,一位人力三轮车夫在躲避车辆时,不慎把跟随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轧死。狗的主人竟然逼迫三轮车夫当着众多围观者的面,给死去的小狗磕了三个头,随后向车夫索要了200元钱,才算了事。 评论:
哀其不幸更怒其不争 狗主的阴暗心理和丑恶行径固然值得我们谴责,可车夫如此“听话”,面对一只小狗,说下跪就下跪,难道不发人深省吗?由此,我不禁想到了自然界的一种昆虫,磕头虫。这种虫子,每当你把它捏在手里,它的头部就会不住地“磕”。表面上看,虫子是屈从于外力的威胁而“低头”;其实不然,这是其生命本能的抗争方式———只要一放手,头自然就不“磕”了。与之相比,这位人力车夫的“磕头”举动就显得悲哀的多:面对恶意羞辱,不思“反抗”,不去据理力争,反而懦弱地加以“迎合”。 也许,他真得是身无分文,无法用金钱来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却没有哪一种是要以牺牲人格尊严为代价的。就事论事,如果他坚持维护自身的人格和尊严,即便是拿不出更多的钱来,那对“心怀叵测”的夫妇在公众的围观中,也决不能继续强横下去。只可惜,他的心理却非常“脆弱”,膝盖一软就跪下去了。 我想,这一跪,就把人们对弱者的同情心在瞬间转化为无言的沉重。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人恶意欺凌“弱者”的现象并不鲜见。但从某种意义上讲,所谓的“弱者”之所以屡屡遭受歧视和不公,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其自身的自尊自重自强品质严重缺位。正如这位三轮车夫,谁有这个“本事”让他屈膝卑躬?外界的“压力”只是一个催化剂,真正的心理动因还是自己的“懦弱”。 道理显而易见,人不知自尊,何谈受人尊重呢?换句话说,就算是“忍辱负重”了,也不会得到对方的“宽容”,只能更加助长和纵容其嚣张气焰——磕完了头,狗的主人不是又向他索要200元钱吗?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