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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交通事故处而不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2:05 民主与法制时报

  生命权遭遇漠视通行权毫无约束

  □本报专稿/记者印嘉珍

  2004年9月23日,因两年多前发生在上海的一起交通事故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受害人家属向浦东法院状告警方行政不作为。同一天,浦东分局刘副局长也亲自接待了受害人家属
,并承诺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情况。

  幸福的家庭毁于一场车祸

  今年48岁的沈东风曾经是中国出国人员服务中心上海公司的副总经理,统领着三百多名员工驰骋商场多年,作出了辉煌的业绩。妻子小沈端庄秀美,在上海航空公司工作,女儿乖巧懂事,读书成绩优秀,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温馨美满,令人羡慕。然而,沈东风前途似锦的事业却在2002年5月7日这一天停止了,往日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也从这一天起弥漫着恐惧与痛苦。

  2002年5月7日晚上7点30分,沈东风送女儿返回上海浦东格致中学(住读),在浦东南路近潍坊路的人行横道线上正常行走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北京牌照的面包车撞倒在地,当即昏迷不醒。因沈东风脑部受伤大量脑出血,医院不得不对其施行"开颅去骨减压手术",同年12月4日,再行"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医生高超的医术保住了沈东风的性命,但"广泛脑挫裂伤,脑硬膜下血肿"却给沈东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被鉴定为"严重失读失写,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轻度智力缺损。分属两个6级一个7级的伤残"。

  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令平时被丈夫娇宠惯了的小沈不知所措,整整4个月,她没有上过一天的班,日夜陪伴在丈夫的身边,她除了眼泪就是祈祷,祈祷上帝让丈夫恢复记忆,可是,上帝却没有眷顾她,一次,医生指着小沈问沈东风"这是谁",他看着昔日宠爱的妻子却说"远房亲戚"。小沈鼻子一酸,奔出病房嚎啕大哭了起来。

   

   家庭的变故,在女儿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无法弥补的创伤,平时活泼开朗的她一下子变得沉默寡言起来,望着曾经崇拜的父亲如今变成了一个智残者,她又会不断自责"是我害了爸爸"、"为什么撞的不是我",她难以集中心思读书,成绩迅速下降。

  一年多来,经济上的困境以及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遭受的冷遇,令小沈感到绝望。

  沈东风第一次的手术花去了10万元,第二次手术时,医院要求先预付3万元,否则不予手术。

  沈东风受伤后,他的收入从年薪十几万元降至每月390元(现增加到900多元),新买了房子还得还贷款,女儿的民办高中又是学费昂贵,为了让沈东风早日恢复记忆,小沈几乎是倾其所有买了大量的进口药,现在一下子要拿出3万元,小沈实在无能为力,而应当承担所有医药费的肇事者却神秘地失踪了。

  世态的炎凉,人情的淡薄,使原本娇嫩柔弱的小沈变得坚强起来,"两年半来,我作了各种努力,实在没办法了,我是被逼无奈才状告警方的。"

  真有人在庇护肇事者?

  小沈所说的实在没办法了,是什么意思呢?

  2002年5月7日交通事故发生后,直到6月6日,警方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李志祥负全责,沈东风不负事故责任。而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交通事故应在15天内出具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者李志祥浑身散发着酒气,1小时后,经公安机关对李血液检测,检出其血中含乙醇为27.8%。

  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者李志祥所持的驾驶证已超出审验有效期,属无驾驶资格。

  上述两项重要事实,《认定书》中却没有记载,沈东风的家属更是无从知晓,直到2003年8月5日,小沈委托律师到警方查阅案卷时,才获知"酒后驾车"。而按照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造成一人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沈东风第二次手术时,因"找不到"肇事者,警方主动向医院出具书函,保证沈东风的"手术费用,由我浦东交巡警事故科负责催促肇事单位抓紧支付"。

  在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在警方的主持下,小沈与肇事者曾3次调解,但均以肇事者"无钱"或"缺席"而"流产",而警方对肇事者的"无钱"或"缺席"也显得无能为力,但李志祥真的"无钱"了吗?今年1月,李曾因心脏不适,住进了上海瑞金医院高干病房。

  于是,小沈只能寄希望于投诉,但所有寄出去的投诉信最终都不了了之。2003年底,小沈直接将信寄给上海市府副秘书长柴俊勇同志,在柴秘书长的亲自批示下,警方终于在2004年1月17日找到了肇事者李志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肇事者李志祥赔偿沈东风32万元,调解当日支付1万,3月17日前支付10万(是机动车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余款按月支付。

  小沈决定自己去北京的保险公司理赔。今年3月中旬,小沈来到北京某保险公司时,却遭到了拒赔,拒赔理由是"李志祥持未按期审验的驾驶证驾车",即使用过期的驾驶证,属无驾驶资格。

  小沈懵了,难道浦东警方没有看出李志祥的驾驶证已过期?小沈还想据理力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指着驾驶证上的两枚印章说:"驾驶证每年审验一次,你自己看吧。"小沈一看也傻了眼--第一枚是"审验合格至2000年9月有效",第二枚是从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有效。也就是说,李志祥的驾驶证从2000年10月至2002年7月没有通过审验。

  得不到保险赔偿款,而余下的"每月付款"又分文不见,小沈感到被大大地愚弄了一番。回到上海后,她要求警方对"过期的驾驶证"作出解释,但警方认为李志祥的驾驶证没有过期。

  小沈看到解决问题的曙光

  小沈再次向有关部门投诉。2004年6月28日,警方对"有关部门"作出了答复:"经调阅案卷,李志祥所出示的驾驶证年审记录并未失效;抱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二次联系北京车辆管理所查询,北京车管所口头告知:2002年5月7日案发时,李志祥之驾驶证学习记录及年审齐全有效。但不作书面回复。"

  小沈的投诉又搁浅了,因为"有关部门"是相信警方的。但小沈并不气馁,她相信假的真不了。于是,她以被害者家属的身份,向北京车管所写了一份言辞恳切的求助信,9月8日,北京车管所用挂号信给小沈作了详细的答复:"李志祥应在2000年9月办理驾驶证审验,但其未按时办理,而是在2002年5月21日办理补证手续,因此,李志祥的驾驶证在发生事故时已超出审验有效期。"这就说明了2002年5月7日发生事故时,李志祥的驾驶证是未经审验的。

  真相已大白,但有两点小沈至今不明白,其一,警方为什么要将无效的驾驶证说成有效,其二,2002年5月7日事故发生时,浦东警方对李志祥作出扣押驾驶证二个月的处罚,而仅仅过了13天,驾驶证怎么能回到了李志祥的手上,并去北京补办了审验手续?

  不久前,在上海浦东警方一位好心的女警官的安排下,刘局长亲自接待了小沈,事情很快有了眉目,浦东警方派员去北京调查的结果证实,案发时,肇事者李志祥的驾驶证已过期。9月30日,浦东警方口头通知小沈:已对肇事者刑事立案。

  小沈似乎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这两年半来,她经历了太多的磨难,"但是,再多的钱也挽回不了我丈夫的健康。"是啊,还有什么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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