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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沈阳打工交费不超过6.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2:18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肖春平)一些部门擅自向农民工多收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辽宁省政府发出 通知,各部门对进城打工农民收费不准超过11.5元。因为沈阳市取消了《暂住证》,所以对进沈打工的农民工收费不准超 过6.5元,否则农民工有权举报这种行为。

  根据辽宁省政府9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简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
换手法向农民工及用工单位乱收 费。强调涉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能收取《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来人员就 业证》工本费,三证共计11.5元。因沈阳取消了《暂住证》,所以进沈打工的农民工收费不准超过6.5元。

  据介绍,此次清理工作将为农民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所收费用应坚持自愿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严禁强 制农民工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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