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对烟花爆竹生产实行“八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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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7: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0月19日电(黄爱兴、邓苏勇)不久前发生过浦北县白石水镇长岭爆竹厂“10·4”特大烟花爆炸事故的广西钦州市,日前决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八不准”。 钦州位于广西南部,是我国烟花爆竹生产基地之一,但烟花爆竹的生产加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隐患较多。“10·4”特大烟花爆炸事故敲响了警钟,为此,钦州决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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