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公安局刑警大队帮客商讨债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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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8: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公司因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拖延了老客户数万元货款四五天,陕西省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动警察与债权人一同到这家公司“讨债”。警方的这种做法受到当地群众的质疑。 当日 民警驾警车与客商一起讨债
据《华商报》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反映,9月26日,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名民警驾驶该局的一辆桑塔纳警车,与山阳客商张某等一同来到位于该县城关镇的一家农贸公司,原因是该公司欠张某等四人数万元供货款,张某等讨要无果便“请”来刑警队“帮忙”,结果,由于有民警“说话”,当天就讨回了欠款。 据称,当晚张某为了答谢民警“帮忙”,还在洛南一家饭店设宴款待“表达心意”。 杨某 他们扬言要把欠债人铐走 10月14日中午,记者找到了欠债的这家农贸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 据杨某讲,当日三名民警来到公司后,对于他解释的“因马上放假,财务上取不出钱”的理由不予理睬,甚至扬言:“如果不给钱,信不信敢把你铐走?”后来民警和杨某在办公室发生激烈争吵。据了解,迫于压力,杨某当天不得不把自己家里存了定期的两个存折上的钱取了出来,付了张某等的货款。杨某表示,欠张某货款的债务纠纷,如协调不成还有法院来解决。而且,公司和张某等人是多年的老客户关系,“货款一时周转不开,欠上四五天也不用刑警大队出面吧?” 警方 出警是因接到客商报案 洛南县公安局调查后,承认刑警大队两名民警和一名司机当日的确去过这家公司,但却是接到山阳客商张某“以为自己受到诈骗”的报案求助前去的。调查称,出警后发现“此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后,民警“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最后达成还款协议”。 有媒体指出,债权人所以愿意把刑警队“搬”出来,恐怕是因为他们都认为警方具备了一定的国家权威和权力,是“强势”部门,他们需要借用这种“强势”。但是,越是“强势”,越是能代表国家的公权部门,应该更要小心“越位”。要知道,他们“越位”的后果只会更加严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