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公示不得少于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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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2:1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饶锋伟 本报讯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即日起,我省将在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地范围内开展“阳光库区”建设,全面实行库区移民工作公开制度。资金和项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阳光库区”公开的对象为库区移民工作重要事项、库区建设基金和项目、库区后期
公开范围是1985年底前建设投产的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项目,1986年投产的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后期扶持项目,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即福建省接收安置的三峡工程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及在建水电站库区淹没移民补偿资金。 据介绍,全省移民目前有近百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