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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也应交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3:00 济南日报

  在城市不断扩大,城乡界限日益模糊的今天,出行困难的人们越来越感到需要有更为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作支撑。然而又是什么因素拦住了城市公共汽车开进县乡以及其他运输实体进入公交领域呢?公交车跨路运行不交规费的“免费午餐”,正成为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的一道体制性障碍。

  不交养路费意味着什么?

  在城乡严格分割的旧体制下,城市公交车的确不需要交养路费,这不仅因为它是大众交通工具,更因为它压根儿就没走交通部门修的公路。因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颁布的294号令——《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交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都明确规定,在本市城建部门修建和养护管理的市区街道固定线路上行驶,且属城建部门的公共汽车、电车可免征公路规费。

  但近年来,随着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加快,各地城市公交纷纷越过城建部门管辖的街道,不断开辟通往周边县、乡、村的运营线路,这些车辆跨行在由交通部门建设、养护的公路上却又拒交公路规费,这不仅直接导致全国县城以上公路建设资金的流失,还引发了征缴秩序的混乱和运输市场不平等竞争等一系列新的矛盾。

  该不该交养路费?

  南昌市公交公司总经理王立提出,公共交通属“公共设施服务业”,而不属于“公路运输业”,城市公交在市辖范围内经营客运业务,原则上应免交交通建设基金和客运附加费。而至于跨越公路运营,他认为这是城市不断扩大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实际需要。

  江西省稽征部门则认为,交通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上路车辆,判断是否要缴公路规费的标准只有两条,一是所属交通工具是否使用了交通部门建设、维护的公路;二是所属交通工具是否具有盈利性。事实上,不仅跨路公交,就是城区公交目前也大都为盈利性经营。

  怎样征收才更有益于百姓出行?

  江西省公路协会高级经济师郭福分析说,公交车不交规费对公共交通的发展壮大看似有益,其实有害。因为这笔数额巨大的资金常常以各种形式转化为部门、个人收益,而对公共交通事业本身来说,实际上成为一种无形的“失血”。

  专家指出,公交车应该交费,在具体操作上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对城、乡客运车辆全面征收客运附加费和养路费。统一征收后调整现行规费分配使用办法,即从所收规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和城市公交车辆公益部分补贴,使现有城市公交体系不因规费征缴削弱。建立统分结合的公共交通运营新体制。

  (据新华社南昌10月19日电 记者 吴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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