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游客踢人坠死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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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3:23 北京晨报 | ||||||||
晨报昆明专讯日本游客田代久登在丽江醉酒后爬上客栈屋顶,好心人上去劝他下来,却被他踢下屋顶摔死。前天,现年59岁的田代久登身穿黑色皮衣坐到了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案情回放:
屋顶上踢下劝说者 公诉方称,8月11日,到丽江旅游的被告人日本游客田代久登入住到黎明客栈,13日晚9时许,田代久登邀请当地朋友在小吃店一起喝啤酒,至14日零时30分左右,田代久登由朋友护送回到房间休息。 朋友离开后,田代久登从住房的窗口爬出并攀上屋顶,在屋顶上大喊大叫。田代久登的喊声引来了客栈老板和其他房客,客栈老板劝其下来以免发生危险,但无效。住在客栈的一外地男子“老沙”(此人姓名、地址和真实身份未查清)爬上屋顶进行劝说。“老沙”爬上屋顶后,田代久登踢了“老沙”两脚,“老沙”便从屋顶上摔到地面,造成颅脑严重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方称: 被告犯故意伤害罪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律师: 非主观恶意所为 田代久登的辩护律师称,被告人的行为虽然造成受害人“老沙”致伤死亡的结果,而从情节来看,田代久登在酒醉状态下不能自控,属于无主观恶意行为,故属于情节较轻的行为。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春城晚报》供稿/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