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司法解释年内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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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1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19日消息10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最高法院正在研究相关司法解释,将明确如何划定新交法中“机动车无过错仍需负责”所指的赔偿责任究竟是多少?据悉,该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据悉,19日讨论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考虑到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可能于年内出台,对这一敏感问题也未作修改。
此前,我国民法通则和旧的道路交通法都规定了司机在完全无责任状态下的赔偿义务,并且规定了10%的最低赔偿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