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新版12月启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2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近日,卫生部、公安部决定统一制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自今年12月1日开始启用,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普遍使用。 《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启用以来,对于规范出生的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其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和“签发机构存档联”内增印了电子水印防伪条码,提高了防伪性能。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被称为“人生第一证”。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