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圆明园不能再“毁”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杨耕身

  今年10月18日是圆明园罹难144周年,来自各界的20多名专家齐聚园内,共商遗址公园建设大计。专家们提出,圆明园有必要复建部分景观,申报世界遗产。(据10月19日《北京娱乐信报》)

  这么多“专家”都众口一词地倡言“复建”圆明园,让人觉得这是一次组织得力的“复建吹风会”。这让人觉得非常奇怪。在我国,关于“圆明园该不该重建”的争论已不下十数年,“主修派”与“保留派”之争一直未曾有过公断,叶廷芳、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诸人士一直是对重修圆明园持反对意见者。1999年全国“两会”时,针对一份“重现圆明园景观”的提案,包括上述诸人士在内的49位全国政协委员上书提案,表示坚决反对,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之子、梁启超之孙梁从诫先生坦承:我这已经是好几次反对重修圆明园了!

  叶廷芳先生当时指出:第一,现存的圆明园遗址是永远的国耻纪念地,对其修复会使历史文物的教育价值荡然无存。第二,圆明园目前的主要价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我国宫廷建筑或皇家园林的辉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毁后留下的耻辱。第三,进行修复是对历史文物的彻底破坏,违背了现行的国家文物保护法。第四,修复圆明园至多只可能是增加一处新的人造景观,而且会变得不伦不类。

  圆明园已经历了两度劫难。1860年它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烧毁,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其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清政府放弃管理以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它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也正因此,梁从诫先生曾激动地喊道:“不能再毁圆明园了!”

  2002年,《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规定:“对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此《条例》出台后,许多媒体都以“圆明园不重建写入法中”为题做了报道。谁曾料到,《条例》也并没有阻止新一轮的、雄心勃勃的重修计划?

  但我仍深信,在现代化过程中,如何保护古代建筑遗迹的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缺乏清醒的认识,并不是所有的专家都能轻易地放弃思想与良知而甘愿被蒙蔽和收买。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