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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公务员打人”的几点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59 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前天下午,重庆万州昊盛房地产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胡权宗,因一件琐事野蛮殴打搬运工余继奎,并冒充公务员身份,声称“出了什么事花钱可以摆平”。胡的暴行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公愤,由此造成数百人围观,致使交通堵塞,并发生极少数人趁机打、砸、抢等现象。

  在这起事件中,打人者冒充公务员身份,并且态度蛮横,口出狂言,无疑是使矛盾激
化进而使事态扩大的“导火索”。所以,对这起打人事件的思考,着眼点应该放在这根不平常的“导火索”上。

  首先,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打人者胡权宗为什么要冒充公务员?很显然,以他的估计,一个临时工和一个搬运工相比,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职业“荣誉”都并不具有多少优势,如果他不掩饰自己的临时工身份,他不但震慑不了周围的群众,而且也不能有效震慑被打者余继奎。反之,如果他冒充公务员(或其他具有优势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的人),就能够达到震慑余继奎和周围群众的目的。在包括“假冒公务员”胡权宗在内的一些人看来,公务员“出了什么事花钱可以摆平”,这既是一种可能,更有大量“既往事实俱在”,以至于对别有用心的假冒者也形成了不小的“示范效应”。

  按说在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临时工打了人,与一个公务员打了人没什么不同,只要打人造成的后果相同,那么他们分别承担的法律后果就不会有什么不同,临时工不能把事情摆平,公务员同样也不能把事情摆平。苟能如此,“花钱摆平”将只是“假冒公务员”的一厢情愿,他的企图将很快归于失败。然而应当看到,目前中国的法制还不够完备,一些有“背景”的人,或一些自称有“背景”的人(这其中就难免“假货”),出了事情后很可能运用其“背景”进行某种特别操作,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人们对此抱有的担心和疑虑,不能一概视之为不必要的敏感,不能简单定性为恶意的误解。

  普通车撞了人,一般不会引人注目,豪华车撞了人,人们自然要关心车主有没有特殊“背景”,他的“背景”会不会帮助他逃避责任。一个临时工打了人,一般也不会引人注目,一个“公务员”打了人而且气焰嚣张,人们自然也要关心他到底是不是公务员,到底有没有什么“背景”,是不是真能够“花钱摆平”。面对这种民意,假冒的公务员只会哀叹自己错误估计了形势,而真正具有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的公务员,当不会产生被歧视或被妖魔化的感觉,相反,他们会觉得这是一种正常的民意,反映了公众对公务员群体的高标准严要求,表达了公众希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维护公务员队伍形象的良好意愿。事实胜于雄辩,对任何一起事件,无论责任者是真公务员还是假公务员,有关方面只要坚持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办事,就能够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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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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