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新闻发言人称省政府要求四类信息应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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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春明昨日介绍,省政府已决定,四类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是重大疫情灾情的预报、处理情况;与人口、自然资源、地区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三是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状况;政府采购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是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扶贫、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这四类信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