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反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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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43 齐鲁晚报 | ||||||||
洗钱,通俗地说,就是通过资金的转账,使不明来历的黑钱摇身一变,拥有合法的身份。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介绍,美元、港币是我国目前洗钱犯罪最主要的币种。这些洗钱犯罪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这三种方式是: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非法所得的资金不断转移;二、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的转移和货币的兑换;三、通过现金走私的方式,实现洗钱目的。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洗钱犯罪的利润率是千分之三左右,比例看似不高,但一些专业的地下钱庄洗钱的数量十分惊人,提成同样十分丰厚,这也正是洗钱犯罪居高不下的根源所在。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褚玉梅处长说,今年1—6月,外汇管理部门梳理出来的(洗钱犯罪)可疑线索移送公安部门的就达330多件,涉案金额达10多亿美元。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规,我国专门的反洗钱机构目前主要有3个部门,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管理检查司。褚玉梅说,由银行、外汇局和公安三位一体的中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机制,就是把洗钱犯罪的信息采集、分析、案件的查处联合在一起,各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与以前相比,我们速度更快,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