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方为提高立法质量首次向市民征集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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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1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季宏)原来基本上由政府部门操作的年度地方法规内容,现在市民也可亲自“点题”。即日起开始的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在我市尚属首次,其目的是最大限度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05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征集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集内容是针
市法制办人士介绍,过去我市曾就个别地方立法内容向社会征集意见,但关于政府的年度立法项目还是首次这样操作,这意味着公开的立法项目数量将更多。而以前我市的年度地方法规立法项目“诞生”程序是,先由政府部门申报立项,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核,然后由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目前我市已有100多个地方法规。 据了解,公众可以书面、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建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联合提出均可。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可是原则性的,也可是草案文本。有立法建议书的,最好阐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和主要规范措施。 如果建议获得采纳,是否给予建议者奖励?市政府法制办人士称,要报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获得认可即能得到相关奖励。 据悉,征集截止时间是11月20日。公众建议可邮寄: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4号,邮编:400015。传真号码:89037152、63874631。电子邮箱:chongqing@chinalaw.gov.cn。 立法明年拟公开招标 本报讯(记者谢季宏)市政府法制办昨日透露,我市明年拟首次尝试立法项目“社会招标”:政府拿出立法项目,确定一定的费用金额,在此金额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立法起草者。其目的同样是让政府立法走向阳光化。 据介绍,我市“开门立法”探索有五大模式:全民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社会招标和现场论证,除“社会招标”外,其它都已基本尝试。 据介绍,立法项目“社会招标”操作难度大,尤其对投标者的法律专业和应用知识、项目专业知识、社会综合知识,以及行政执行知识等方面要求较高,目前仅有北京等少部份城市尝试过。市法制办人士称,这个方法一般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明年打算用少量类似项目做尝试。 编后:长期以来,很多市民认为立法是政府的事,再加上专业性强,不好发表意见。其表现正如昨日本报时政新闻版报道所说,目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法规征求意见稿,建言者寥寥。对此,市政府法制办人士表示,法律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规则,应当是市民都该了解的生活常识。市民完全可从日常遭遇中,思考政府应该制定哪些维护自己权益、同时自身也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因此社会公众的意见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法规的全面和公正。本报今日起将关注2005年度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你有什么想法和意见,除了向法制办反映外,也可通过本报热线89089205反映,本报整理后将转交法制办。 关注“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本报代转热线:89089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