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被居委会收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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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13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汤静)昨日,巴南区的陶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到江津杜市镇三财社区居委会迁移户口时,该居委会先后两次向她收取了270元的社区服务费。 江津物价局人士表示,陶女士这种户口迁移的情况,只能由派出所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该居委会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此举是属于乱收费,他们将前往调查。(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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