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务司长称香港政制发展不能抵触人大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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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九日电(记者方青木) 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今日表示,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现正研究各界对二OO七年行政长官和二OO八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意见。他强调:“无论是议员或者政府做事,都要实事求是。处理政制发展,不能抵触今年四月二十六日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定。” 曾荫权在政府总部西座大堂会见传媒时指出:“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现正研究各界及
他说,他很希望在明年中之前,社会可以凝聚共识。届时,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将会发表第五号报告书,提供主流方案,让市民大众讨论,争取立法会及市民的支持。及后,政府便会进行立法工作。 曾荫权表示,《基本法》清楚写明,二OO七及O八年选举方法,是需要达到三方共识才能有所修改,即是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及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的同意。如若有些议员倡议进行公投,不依据《基本法》已提供的程序,是不能做到为二OO七年及O八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达成共识的,是耗费市民时间和精神的。所以,政府是不会就政制发展采取公投的方法。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