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暗拍"的正义底线在哪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13 新桂网 | ||||||||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颜某,酒后对一名中学生进行踢打,其行为被摄入《北碚区机关作风暗访纪实》专题片后,近日被“树机关干部形象”领导小组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公开播放(见《重庆商报》10月19日报道)。 在广州沿江西路的珠江边,一对学生情侣在夜色里拥吻,一个小偷在后面大大方方地动手偷女孩的背包,忘情的少男少女竟浑然不知,结果这组画面被记者摄入镜头,并在媒体
上面两则消息,看似毫无关联,但是却有相似之处:都与“暗拍”有关。由此也使我对“暗拍”的正义底线问题发生了一点思考。虽然,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颜某最终因行为不当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有关部门还建议检察院撤消其副主任职务。但是,我仍有一点疑惑:在他醉酒踢打一名中学生的现场,“暗拍”者在做什么?如果,仅仅忙于把踢打学生的画面摄入镜头,任由颜某实施暴力,而不加制止,那么就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制作专题片的北碚区“树机关干部形象”领导小组人员来说,你们的基本正义底线在哪里? 同样,小偷趁学生情侣忘情拥抱接吻之际行窃的组图,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讲是一组非常难得的画面。但是,小偷在记者的镜头下,在众目睽睽之中,轻松把钱包偷走,这不是新闻纪实的成功,而是新闻职业道德的沦落。因为,作为一位现场的“观者”,摄影记者完全有理由通过其他正当的见义勇为方式,制止小偷行窃。 人总有一些基本的东西不能丢弃,比如信仰、道德、正义、良知、同情等等。失去了这些东西,人就没有了立身之本,就没有了精神支柱和灵魂。“暗拍”原本是新闻采访中常用的一种手法,现在,它又有了“治疗”机关干部形象病等众多新的功能,但是,“暗拍”者必须时刻守住人生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甘肃 康劲 作者:康劲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