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深化改革:中国足球的必由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17 法制日报

  改革:中国足球的希望

  本报记者 孙继斌

  多事之秋的背后

  今年注定是中国足球的“多事之秋”。从国奥队无缘雅典奥运会,到“铿锵玫瑰”在奥运会上史无前例地以0:8败给德国从而无缘决赛,从辽宁中誉、重庆力帆的赌球风波到国家队世界杯小组赛的命悬一线,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因为不满裁判判罚而导致的国安“罢赛事件”,以及大连实德俱乐部跟进抛出的中国足球改革的13项提案,像一连串的地震一样,震动了中国足坛,也引起了亚足联乃至国际足联的注意。

  足坛的震荡也带来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报道和评论铺天盖地,矛头多指向中国足协。有的鼓吹要革命,有的鼓动要“夺权”,有的认为中国足球要“崩盘”,有的认为中国足球要大乱。第十五轮中超联赛也似乎印证了这一点:球员互殴,金哨被打,球迷起哄,假球照玩。到处是混乱的景象,到处是躁动的情绪。中国足协坐上了火山口。上述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足坛的种种弊端,这次不过是集中的总爆发而已。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弊端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体制性、社会性根源。

  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毋庸讳言,中国足坛和联赛中发生的许多问题都是中国足协体制和机制存在明显缺陷造成的。中国足协名义上是由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惟一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一个为会员提供服务、自我管理的民间组织,但它实际上是半官方机构(中国足协与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不具有民间性、自治性的特征。由于中国这类社团的领导层往往不是真正由会员选举产生,因此这些会员制组织普遍只对政府负责,而不对会员负责,更多行使的是管制功能,而不是为会员服务的功能。再加上这类机构往往依靠政府的授权获得了垄断性权力,却又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与内部自律,所以会员对协会往往缺乏认同感,协会也难有真正的权威与凝聚力。这种管理体制虽然因中国特色不得已而存之,但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为这种体制使其无法按照市场化要求管理和运营高度市场化的足球联赛。十年前,中国足球率先勇敢地进入市场,如今却裹足不前。

  这种体制必然导致了三种后果:一是俱乐部投入大产出小,义务多权利少。当俱乐部玩不起时自然要退出,当二者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自然要“造反”;二是权力容易滥用;三是心态错位。足协总把自己当作官员而不是服务员来看待,如此必然形成官僚习气、衙门作风、长官意志。放任的权力、错位的心态必然导致效率的低下和会员的怨气。如此落后的体制,如此生硬的心态,足球不乱才怪。中国足协应该明白:俱乐部才是市场的主体,足协只是服务和监管的民间组织。毋庸置疑的是,中国足球的确是走到了十字路口,的确应该痛下决心彻底整改了。

  深化改革是必由之路

  整改就要抓住牛鼻子。而体制就是牛鼻子,因为管理体制的变革才是根本性的变革,而这首先要从中国足协自身改制做起,这也算找到了改革的突破口。只要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遵守国际通行法则,走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困境,大胆变革,该放权的放权,该市场的就让市场说了算,这样,才能既拯救自己,又拯救联赛,拯救中国足球。足协应该认识到:足球作为社会文化事业的一部分,不能游离于中国整个改革之外。同时,全社会也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只能循序渐进。那种鼓吹急风暴雨式的革命,那种指望快刀斩乱麻解决问题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因为改革既要看到中国的国情,也要看到积弊形成的复杂的历史根源。

  在10月18日召开的中超委员会会上,对于深化改革的必要性,足协和俱乐部双方都表示已经达成了“共识”。对于大连实德在会议前夕抛出的13项有关体制改革的意见,足协专职副主席阎世铎表示“对中国足球是有益的,今年中超联赛的财务一定要公开。深化改革是中国足球的必由之路,中国足球的市场开发工作必须加强”。

  没有事先人们揣度的你死我活,足协和俱乐部达成一定共识,这就让人看到了希望。切莫一棍子打死

  杨悦新

  10月17日,在中超委员会临时会议召开的前夜,大连实德有关成立中足联公司、中国足协公布历年账目、暂停本年度升降级的一系列文件,连同以徐明名义发布的致中国足协的公开信,通过网络,开始了对中国足协的“狂轰滥炸”。人们惊呼:“中国足球的真正革命由此拉开大幕了!”

  通常而言,人们习惯将“自上而下”推动的变革与改良,称之为“改革”;将“自下而上”推动的变革与变动称之为“革命”。

  当然,人们将徐明的行为称为“革命”只是一种形象意义的比喻,尽管从这个“自下而上”的变革倡议本身而言,的确带有那么一点“革命”的味道,但是带有“革命”味道的方案本身并不能革了中国足球的命,而政府管理机构对待这个“革命方案”的态度才是决定未来几年中国足球兴衰的决定因素。

  应该说,在人们不断为风雨飘摇的中国足球寻求出路的时候,徐明的“足球革命方案”来的正是时候。中国足球的现状有目共睹,无论是官方还是身在其中的足球俱乐部都有责任、也有权利为解决现实中的种种问题,为中国未来足球的走向出谋划策。也就是说,在发展中国足球这个目的上,无论是足协还是徐明,都是一致的。那么,为了共同的目的,这个迟早要开始的改革,是“由上而下”提出来,还是“自下而上”提出来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各方要共同理性对待这个严肃的问题。

  不可否认,徐明的“革命方案”,正如他自己所言,是“一个相对粗放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件,它在具体细节上还有很多不足和粗糙”,可行性也值得商榷。但这却不能成为“一棍子打死”它的理由。其实这套方案不乏可借鉴之处,尤其是这套方案可以抛砖引玉,引起各方面的讨论,从而形成一套最终的、公平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以达到推进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目的。

  不可否认,徐明的“革命方案”,正如中国足协官员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足球虽然有其特殊性,但这也不能不受法律的约束。”

  但这也不能成为“一棍子打死”它的理由。大凡改革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二律悖反”:如果不突破现有的制度与法律,就无所谓改革;要认可改革,就要容忍改革对现有法律与制度的“突破”,正所谓“不破不立”。真正的法治社会,在解决法律与现实冲突的问题上,不会为维护落后的法律规定而压制现实问题的解决,恰恰相反,为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往往成为修改和完善法律的理由。1995年通过的体育法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十年间中国体育尤其是足球运动在社会化方面取得了很大发展,再继续延用“举国体制”的老的行政管理模式管理足球和其它社会化程度较快的运动项目,显然已成为阻碍这些运动项目健康发展的障碍。

  总之,“徐明方案”对于中国足球来说,既算不上“灵丹妙药”,也不是什么“毒草”,其中不乏有益成分和精华内核。如果有关方面找种种借口将之一棍子打死,那么中国足球将失去一个良好的改革契机。如果有关方面能认清目前中国足球的进退关口,能够客观对待这个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真正调配出一副解决中国足球病症的“苦口良药”,那么中国足球才有希望走出低谷。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