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29”运钞车被劫案续:两嫌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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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32 东北新闻网 | ||||||||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介绍,吉林磐石“9.29”杀人抢劫运钞车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杨超、孙峰已在日前被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据新文化报报道,杨超,1984年3月24日生;孙峰,1982年9月12日生。二人都是吉林省磐石市人。据了解,案发后磐石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于9月30日将两嫌犯批捕。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杨超因磐石市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开除而产生报复之念,遂与孙峰预谋抢劫该公司运钞车。9月28日晚,二人在磐石市盗得雅西牌125型摩托车一辆和吉利牌150型摩托车一辆,两辆摩托车总价值人民币2700元。 次日16时许,两人以搭车为由乘坐运钞车。17时20分许,当运钞车行至磐桦公路红旗岭镇庙岭山附近时,二人同时掏出尖刀刺向押运员王森、徐峰伟及搭车回家的凌丽,致王森当场死亡,徐峰伟轻伤,凌丽轻微伤。在抢劫过程中,运钞车翻进沟内,致李晓东、马文斌摔伤。 后被告人杨超、孙峰抢走运钞车内押运的现金123.996103万元。案发后,被抢钱款全部追回。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中国新闻网)[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