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处以下干部取消公务车正处每月补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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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44 新华网 | ||||||||
珠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昨日启动,分别选取区、开发区机关以及镇、街道办作为试点单位。 按照近日出台的《珠海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现任处级以下在职干部、职工均为车改对象;市直实行公务员管理、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列入车改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制订和发放原则为:用于公务的费用由公家补贴,用于私
试行《方案》同时规定,从10月18日起,各单位一律不准购买新车或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严禁擅自处置现有车辆。(记者赵京安报道)新闻链接:(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