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镇政府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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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了“切实抓好财政收入”,陕西一镇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要求基层干部罚款、收费创收。 今年7月22日,陕西省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出台一份红头文件,在全镇干部中间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份政府文件要求他们执行一项特殊的“任务”:到各村组搞罚款创收。
离奇的政府“红头文件” 在这份题为《关于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的通知》(小政发(2004)56号)文件上,题头深红的“山阳县小河口镇人民政府文件”十分醒目。 通知一开头就说明了这次创收的背景,“我镇财政形势十分严峻,已经严重地影响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事业发展及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克服困难,消化矛盾,经镇政府研究,本着应收尽收和量化考核的原则,切实抓好财政收入工作”,提出全镇计划完成15.2万元的财政创收任务,文件还列举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创收清收项目,除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三查”违约金、退耕还林禁种处罚、滥砍乱伐罚款等,还有荒唐的由镇政府出面处理的“非法同居”“打架斗殴”“农用车违章拉人”等罚款项目。 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种创收已存在几年了,只不过都是光干不说,领导都是心照不宣。只是今年出台红头文件,形成文字性东西就显得特别滑稽,一看就是想从老百姓身上弄钱花,与中央精神相违背。“最令干部担心的是,许多干部都没有执法权,到下面搞罚款创收,根本不合法。” 创收“奇招”胎死腹中 在往镇政府采访前,记者为了了解群众对此事的看法先走访了该镇下辖的几个行政村。令人庆幸的是,这份文件虽然出台,但在基层还没有开始实施。 小河口镇党委书记高声银向记者说明了这份文件出台的经过和没有实施的原委。7月18日,镇党委开会研究财政创收节支问题,认为必须抓好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决定由政府下发文件督促此事。最终在7月22日印制了这份红头文件。但因为此事在党委会讨论时就有争议,认为部分基层干部没有执法权,执法主体没有执法资格,违背《行政许可法》,而且罚款创收各工作队没有好的收入项目,文件出台后,许多话形成文字后感觉不大对劲,不符合法规规范,因此这份文件虽然印制了20份,最终只在镇领导范围内发出了5份,镇政府下面的各部门和文件中提到的各工作队都没有下发。个别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引起了商洛市和山阳县领导的重视,使小河口镇的这一创收“奇招”还未实施就胎死腹中。 在镇政府院内,记者发现了几处关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减轻农民负担的标语、黑板报。在镇政府会议室里,墙上张贴着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但令人费解的是,就是在这个会议室里,7月18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出台这个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红头文件。(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