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绝协商最高可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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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54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今后江苏的职工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单位提出要求,就劳动关系中这些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事情平等协商,拒绝或拖延答复平等协商要约的一方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在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首次亮相。《条例(草案)》对平等协商要约的提出、平等协商的内容、平等协商代表、平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