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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绝协商最高可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54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今后江苏的职工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单位提出要求,就劳动关系中这些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事情平等协商,拒绝或拖延答复平等协商要约的一方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在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首次亮相。《条例(草案)》对平等协商要约的提出、平等协商的内容、平等协商代表、平
等协商会议、平等协商的结果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平等协商代表部分又突出了双方代表人数对等、产生和递补程序、权利义务、协商代表的保护等内容。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均有权提出平等协商的要约,双方可以就劳动关系的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事项平等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用工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引发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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