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总揪出特大“老鼠窝” 老总带头伸黑手四人私分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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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开发部经理,一个公司的四大巨头“亲密合作”,通过虚列支出、截留收入、权钱交易等手段,涉嫌贪污公款280余万,受贿39万,私分国有财产290余万元。昨日上午,这4个昔日巨头在花都法庭一一过堂。据悉,这是市检察院今年6月公布的由群众举报揪出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之一。 第一被告梅春保,61岁,湖北人。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建总实发公司)原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8月,梅春保和朱植培第一次向公款伸出“黑手”,两人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建总实发公司的项目收益8万元。两人“五五分账”,各得4万。 至此之后,两人的胃口越来越大,为方便行事,干脆把公司的开发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一起拉下水,利益均沾。据指控,从1995年8月至2002年1月,梅春保等4人,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法,涉嫌非法占有公款280余万。其中,梅春保分得122万余元。受贿:涉嫌收黑钱39万 4巨头涉嫌侵吞国家资产之余,对于他人送来的“不义之财”也来之不拒。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5月至2002年12月,梅春保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6万元和单钻石镶K白金戒指一只。老总带头,其他三人也相继效尤,朱植培涉嫌受贿1万元,陈植勋涉嫌受贿18万余元,吴达全涉嫌受贿4万元。截留:涉嫌集体私分“小金库” 检察机关还指控:1997年10月至2001年11月,梅春保又带头将公司财产截留进“小金库”,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涉嫌集体私分国资160余万元。朱植培于是“有样学样”,于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涉嫌私分国资130余万。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梅春保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梅春保、朱植培主管的国有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花都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仍在审理之中。(夏天/编制)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