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护古楼兰遗址法规将于年底前提交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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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乌鲁木齐十月十九日电(邓磊) 保护楼兰古城遗址的专项法规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规通过审议后,楼兰古城遗址保护工作将会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在今年九月下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开始对这楼兰古城遗址进行了立法调研。
楼兰古城遗址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是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古城遗址时常遭到人为的破坏,一九九九年以来更是出现盗墓情况。但由于文物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在管理和打击这些破坏活动时,没有单项的法规可依,也没有对这些不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执法工作一度处于被动状态。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楼兰古城遗址管理办法》的立法草稿,建立起保护楼兰古城遗址的单项法规,细化对破坏遗址行为的处罚方法,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文物遗址的不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