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劳资关系四级预警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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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31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深圳10月19日专电依据劳资关系紧张程度的强弱,不同的企业被分别挂上了“红、黄、蓝、绿”预警信号,劳动部门则按照预警信号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措施,预防重大劳资纠纷的发生。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今年5月份才建立的劳资关系“红、黄、蓝、绿”四级预警机制使重大劳资纠纷下降了64.1%。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全市推广宝安的做法。 宝安区劳动局局长张助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四级预警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使我
宝安区劳动局组织各街道劳动办(所)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劳资关系状况大排查,排查出了“红色”企业141家、“蓝色”企业1117家。到目前为止,已有99家企业经整改缓和了劳资矛盾,摘下了“红色”帽子,另有34家停产倒闭或转工商部门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