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中央企业老总面临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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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43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昨日表示,国资委将坚决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 今年是开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第一年,国资委年初已与180家中央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李寿生说,根据上半年情况,今年可能有六家中央企业无法完成年初所定业绩指标。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完成考核目标值为C级进级点。对于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在0到1倍基础年薪之间。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