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沿海开放经济区地级市 金华首获外事审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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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00 新华网浙江频道 | ||||||||
昨天,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政办函[2004]61号文件通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授予我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 接到这个通知,市外侨办主持工作的副主任颜天明高兴地对记者说:“为了这个外事审批权,我市经过了三年的努力,如今终于在全国非沿海开放经济区的地级城市中首个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从此以后,金华与国际间的人员流动更自由和方便,浙中地区与国际间
据了解,我市这次获得的外事审批权,与沿海经济开放区地级城市的外事审批权限相同。外交部在《关于授予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一定的外事审批权的批复》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授予你省金华市人民政府一定的派遣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的审批权,即根据人员管理权限,本市县处级及其以下经贸、科技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不含在外国企业中兼职的前政要)来华,经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处级以上人员以及县处级及其以下非经贸、科技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须按有关规定报批;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及其以上人员和前政要来访,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在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中,从经济特区到14个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再到后来的沿海、沿江、沿边、沿线“四沿战略”,金华所处的浙中一直未被列入其中,因此享受不到许多沿海经济开放战略的优惠政策,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我市一直未被正式授予外事审批权,我市部分企业在从事外经贸活动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努力争取国务院授予外事审批权。今年,市委、市政府还把审批权的申办工作列入了88件重点工作之一。市委专门成立了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福禄还率外事部门人员专程赴北京进行工作汇报,省外办也把为金华争取外事审批权作为今年为地市办实事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金华终于在非沿海开放经济区的地级城市中首家获得外事审批权。 业内人士指出,获得外事审批权,必将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得我市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进一步增强区域国际竞争力,从而更快更全面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同时,获审批权以后也对我市的外事管理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外侨办负责人表示,将以获外事审批权为契机,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强内部管理,争取管好、用好、发挥好这个权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严志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