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年底启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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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0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证取消换发中间环节,直接由助产单位签发,同时增印防伪条码 新快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今日报道,记者昨日从卫生部获悉,沿用近9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即将被新版证明所代替,卫生部、公安部决定统一制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启用,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普遍使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 据介绍,原有的《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启用以来,起到了规范出生户口登记,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等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未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违规签发、乱收费以及群众使用假《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出生户口登记质量。为此,卫生部、公安部研究决定统一制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通知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管理。 此次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将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坚决取消由“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卡”等为换发条件的中间环节,对于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收费,也有严格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其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和“签发机构存档联”内增印了电子水印防伪条码,提高了防伪性能。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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