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警”撞人不赔偿绝望女扎死警察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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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13 现代快报 | ||||||||
据《沈阳今报》报道2000年4月2日晚,22岁的打工妹付霞下班后哼着歌骑着自行车往家赶,行至吉林火车站前马路时,一辆桑塔纳轿车摇晃着迎面驶来,付霞躲闪不及,“砰”的一声,她失去了知觉…… 医院给付霞做了全面检查。临床诊断为:脑挫裂及左前额皮肤裂伤;左上下睑挫伤;左颜面擦皮伤;左肱骨中段开放性骨折;左尺骨下段骨折;左桡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刘奎军原来在刑警队工作,后来因与同事发生矛盾,被调整了工作。这次调整后,他的心情非常苦闷。事发当晚,他和4个朋友在一起喝酒,酒后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澡,洗完后在路上将付霞撞倒。 临走前,刘奎军一再表示要好好为付霞治伤,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然而,2000年5月初,刘奎军觉得付霞的医药费太高了,强行为付霞办理了出院手续。从此,刘奎军对她的伤残鉴定一再提出不服而拒付任何费用。三年中,付霞做了六次伤残鉴定,均无结果。绝望中的付霞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这名警察的家里索要医疗赔偿,与警察的母亲发生争执,激愤中将警察的母亲杀害。 2004年3月23日,吉林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震惊吉林的故意杀人案做出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付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作者:张晓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