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乱”给学生排名上海拟立法禁止公布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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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1:2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0月19日电 今后上海的教师如果当众宣读或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就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19日正在此间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动是在草案中增加了“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的内容。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处长吴勤民表示,此次是《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二审,条例极有可能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三审后交付表决。 10月初,21名上海中小学生应邀走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就他们对《条例》的看法畅所欲言。谈话中孩子们对学校将学生成绩排名后张榜公布的行为普遍表示不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高三同学高健岭说:“学校可以排名,但公布就不必了,因为公布出去,让很多成绩差的同学抬不起头,给这些同学增加心理伤害。” 鉴于上海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早在1998年就已明确要求学校对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排队、不公布”,上海市人大决定将这项制度上升到地方性法规高度。上海市人大代表叶辛认为,“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非常好,但它也必须同时体现另一层意思:学习成绩不是考量学生优秀与否的惟一标准,未成年人应当有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展的自由。 据了解,尽管上海市有可能通过立法禁止教师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但这并不妨碍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个人的成绩和排名状况。 | ||||||||